乱收餐具费现象必须整顿

现在,不少餐厅的餐具都是付费使用的,你会不会在就餐后把餐具一起带走呢?近日,山东省淄博市一位大学生吃饭时付了餐具费,并在吃完后将餐具全都带走,引发网友热议,被称为大学生“整顿”饭店。(10月9日《扬子晚报》)

大学生带走餐具“整顿”饭店乱收餐具费的行为,引申出两个问题:饭店该不该收餐具费?消费者该不该带走餐具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第十条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有权获得质量保障、价格合理、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,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。

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第四条规定,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不得强制消费者支付附加费用。目前,国内已有多地针对餐厅收取餐具费等现象出台了相关规定,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。

向消费者提供安全、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,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。若有提供收费餐具,则需要提前向消费者说明,或者张贴明显的公示说明,由消费者自主选择。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,商家无权强制消费。由此可见,饭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餐具费是不合理的。

有网友表示“交的纸巾费可以带走纸巾,餐具费付了当然也可以带走餐具”,而且支持这种观点的不在少数。但也有网友称“餐具费只是使用费,带走不合适”。律师表示,从常识判断,餐具套装价值应不止一两元,直接以已付餐具费为由带走,这种维权方式不可取,经营者也有权要求返还。

餐厅收取餐具费等附加费用的现象较为常见,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不满,带走餐具的行为,倒不是消费者真正想把餐具带回家,而是对饭店乱收费行为不满的一种情绪表达。收取餐具费虽然金额不大,但如果这种不合理的行为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扰乱了市场秩序,则属违法行为,必须坚决纠治。

经营者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,合法经营、诚信经营,如果提供收取一次性餐具费的,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,提醒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餐具,让消费者消费得明明白白。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督,加强市场价格检查,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,向不合理收费亮剑,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切实维护市场秩序。

生活中一次性餐具费、纸巾费等收费项目,很多消费者可能因为金额不大而放弃了维权,这种默认实际是对经营者乱收费行为的容忍。如果人人都不发声,这样反而会让这“几元钱小事”的不良消费风气愈演愈烈。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,要敢于较真、勇于维权,即便金额不大,也要理直气壮地说“不”。但维权还是要依法依规,不要出现过激行为,防止在维权的过程中产生新的法律纠纷。

责编:肖莎